吉林省现代种业发展专项基金
设立背景: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深化我省种业改革,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
运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滚动发展
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3亿元人民币。
投资对象:
主要投资我省从事种业研发、生产、推广及品种引进的科技型企业。
投资方式:
以股权或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投资。
投资比例:
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总股权的30%;且不当第一大股东;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的20%;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与省级引导基金参股同一家投资企业时,合计参股比例要低于50%。
退出方式: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对企业直接投资形成的股权,持有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八年。采取多层次资本市场转让、按事先约定协议退出、股东回购及到期后清算等方式退出。
带动作用:
支持我省优势现代种业研发、优良动植物品种引进,推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快培育大型种业集团。
放大效应:通过基金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投入,探索走出一条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合作的现代种业振兴之路。
目标愿景: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将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三农”思想指引下,以主题教育为东风,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勇于创新与发展。按照打造吉林省优势种质资源亮点项目和打开种业金融创新与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思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金融服务种业发展为己任,以投资助推种业振兴为目标,做好基金、做强种业,实现金融与种业对接、资本与种业相遇、基金与种业融合,在支持农业芯片的创新发展中谱写新篇,在实现种业强国梦的征途上立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