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包含总则、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动态管理、培育服务、附则五章,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3个附件。
《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修订后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办法》如何实施?一起来看!
一、修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指导地方健全优质企业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培育服务和动态管理,在充分征求地方和企业意见建议和总结“十四五”企业培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修订形成《办法》,推动培育工作标准提升、流程优化、管理规范、服务协同,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二、《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健全培育体系、优化认定标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培育服务四个方面。例如,《办法》明确扩大培育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提出,与有关部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企业数据填报负担。明确对于复核企业,只需按自身所获最高一级认定参加复核。简化发生简单更名、跨区域迁移等情形的变更程序,企业仅需登录平台提交申请即可。在优化认定标准上,《办法》提出完善部分指标。如:考虑外向型企业的特点,将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也纳入认定标准。要求Ι类知识产权应为企业自主申请,且排名前三。同时,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各省自主设定的15分特色化指标,实现全国“一把尺”;适当提高门槛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整体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等。
三、修订后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修订后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包括门槛指标和质量评价得分指标:
门槛指标方面,主要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核心指标,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增加了固基强链、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考察。通过设置这些门槛指标,确保认定企业不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
质量评价得分方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引入认定标准,对企业综合考察,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分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分以上。
四、《办法》如何实施?
《办法》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为尽量减少因标准变化对复核企业带来的影响,在正式实施前,已经启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可按照原标准实施。此外,优质中小企业包括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涵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新要求、新标准,相关文件发布前,暂按原有标准、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全文链接:
图片来源 | 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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